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
在不久前公布的第32届中国新闻奖获奖作品中,国际传播类别共39件作品获奖,其中一等奖6件、二等奖11件、三等奖22件。“这些获奖作品无论是议题设置、叙事方式、表现手法还是传播方式及其传播效果等都有不少亮点,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广泛宣介中国主张、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等方面做出了努力,也探索了不少新的尝试,国际传播效果显著”。第32届中国新闻奖评委、中国日报社编委会委员朱宝霞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评价。
以国际视角展开叙事,主动发声
百年征程,波澜壮阔。2021年,中国共产党迎来建党百年的重要历史时刻。从央媒到地方,各级媒体精心组织素材,从不同角度切入,生动诠释这一宏大主题。众多获奖作品围绕百年大党的奋斗历程、围绕新时代的发展成就展开全媒体报道,精彩纷呈。获得国际传播类别一等奖的新华社特稿《习近平带领百年大党奋进新征程》,聚焦建党百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走过的历程,围绕中国社会的巨大变化展开叙事,充分展现习近平总书记在治国理政各方面的卓越才能和非凡领导力,揭示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在新时代创造奇迹的思想力量和精神力量。
获得国际传播类别一等奖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推出的特别节目《非凡的领航》,以两集的篇幅,通过重大事件回顾、专家访谈等形式,全景展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2020年带领全国人民攻坚克难取得的辉煌成就,在非凡之年引领“中国号”巨轮乘风破浪、坚毅前行。
由解放军新闻传播中心制作的作品《"Daka! PLA"(打卡!中国军队)》,采取网络互动形式,带领网友沿着习近平主席视察过的部队、接见过的官兵的足迹,深入基层部队实地打卡,聚焦部队武器装备,带领观众“沉浸式”体验,充分展现了新时期部队官兵风采和大国重器的震撼力量,生动阐释了“习近平强军思想”。
“如果说中央旗舰媒体的国际传播作品是在传播中国声音,那么地方媒体的获奖作品更侧重于讲述中国故事”。第32届中国新闻奖评委,广西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广西大学东盟传媒暨中国—东盟区域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易文两次参与中国新闻奖评审。在她看来,今年的国际传播类作品质量有了明显提高,无论是立意还是表达都有非常好的体现。
获得二等奖的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专题《南京记忆·世界记忆》站在世界记忆的高度,从海外公祭独特视角切入,广泛征集了来自世界五大洲的侨胞对于“南京大屠杀”这一历史事件的所思所想,通过他们在海外所见所闻、所做所感,倡导珍爱世界和平,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由芒果TV创作推出的获得二等奖的系列视频报道《我们都是追梦人》将个体奋斗故事融入国家发展主题,选取十位来自不同行业、不同背景的中国香港青年,记录他们北上创业的故事,展现内地发展给香港青年带来的全新机遇。以独特视角讲述中国故事,紧扣时代主题,聚焦发展潮流,将无数奋斗身影所组成的时代图景加以提炼,让更多新时代青年乃至世界人民看到中国发展的蓬勃生机,源源不断地汇聚“与时代同行”的力量。
“这些作品最大的亮点在于围绕当前时代的大事件主动发声,能够旗帜鲜明地宣传我们党的百年历史以及中国进入新时代以来的巨大发展和变化。无论是中央媒体还是地方媒体,在重大事件的国际传播中都有生动体现”,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任桐感受深刻。
直面国际热点话题,回应关切
“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中国前进的步伐”。这是一等奖作品人民日报社评论文章的标题,也是《人民日报》就孟晚舟回国撰写的独家评论。文章在人民日报客户端首发后,在国内各新媒体平台阅读量超2亿次,点赞留言超57万次。文章被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比利时、俄罗斯等20多个国家的60多家主流媒体主动转引,转引媒体包括美联社、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彭博社、美国《时代周刊》等。
在朱宝霞看来,敢于在国际社会关心的焦点问题中发声,积极回应国际关切,是这些获奖作品的另一个鲜明特征。让她印象深刻的还有获得二等奖的《南方周末》的通讯《新疆棉花遭遇“明枪”与“暗战”》,文章聚焦西方国家污蔑新疆存在“强迫劳动”而拒用新疆棉花事件。记者深入南北疆,走访了新疆多地的棉花企业、棉种企业等,对棉厂维吾尔族工人、棉厂老板、农场主、行业人士等深入采访,获得第一手材料,同时采访专家学者,从学术角度分析中美竞争背景下,欧美多国如何炮制新疆所谓“强迫劳动”争议问题。
同样,获得二等奖的新华社面向全球推出的英文纪录片《Documentary | Inside China: A Discovery Tour (重磅纪录片||真实中国:民主自由人权探索之旅)》针对常被西方媒体政客无端指责的话题,用大量事实予以回应,生动讲述了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宗教信仰自由、反恐努力、抗疫成效、各民族文化保护等内容。文字通过行进式探访和国际化表达,向海外受众特别是西方受众还原真实中国,让各国观众更好地理解在追求全人类共同价值的过程中,现代中国在民主自由人权领域不断锐意进取的政治文明建设逻辑。
“这些作品直面西方受众关注的话题,甚至是误解的话题,不回避不含糊,用事实予以回应”,在易文看来,强化正面叙事、主动设置议题,不停留在表面话题,而是深入到重大话题上进行探讨,是近几年国际传播作品质量明显提高的重要表现。
以“他”语态讲述,深度触达
鲜活的中国有无限表达。
“在这些国际传播类别的获奖作品中,我们还可以清晰地看到另一种特点:‘他’者深度参与”,易文提到,“他”者的深度参与,让作品的国际传播力得到了更深体现。
获得一等奖的中国日报社五集系列视频短片《求索:美国共产党员的中国行》,以美国共产党员伊谷然的“探索”之旅为主线,从“他视角”出发,采用真实体验、实地感知的“行走式”纪录片拍摄手法,由伊谷然深入一大会址、嘉兴红船等地开展实地探访、与国内资深专家、基层党员,以及来自美英的国际友人等展开对话,解码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解读中国故事及其背后的思想力量和精神力量。视频吸引了近百个国家和地区的用户观看和热议,全球传播量超过4500万。
《求索:美国共产党员的中国行》主创人员、中国日报网副总编辑张春霞谈到创作最大的体会时表示:“建党百年这样的重大主题报道,必须找准海外关注点,广泛深入采访,用国际化表达让海外受众愿意看、有共鸣、能认同,才能实现有效的国际传播”。为了紧扣海外关注点,他们大量翻阅党史、研究文献等资料,并与外籍记者多次研讨,调研采访多位有切身体会的中外友人和专家,脚本数易其稿,最终确定从“初心使命”“工作方法”“鲜明品格”“组织架构”“执政能力”等5个方面切入,以完整严密的逻辑阐述百年大党永葆生机和活力的运作机制。
同样获得一等奖的《“东西问”之“观中国”系列报道》,是由中国新闻社在2021年策划推出。报道重点阐释中外热点话题背后的深层逻辑,邀请多位国际知名专家撰稿或接受专访,形成一组兼具学理性与可读性的深度文章。该组稿件通过海外汉学家、国际关系学者、资深媒体人的独特视角“观中国”,客观公正地诠释中国取得举世瞩目发展成就的文明基因,引导海外读者观察中国时既能“知其然”,也可“知其所以然”,以塑造塑造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系列报道推出后受到境内外媒体关注,境内外网站涉及该组稿件的报道单篇转载均超200篇次,网络阅读量超3000万。
任桐对“他”者深度参与的另一种方式感受深刻:中西方媒体携手合作,共同制作推出。光明日报社的二等奖获奖作品《建党百年系列报道》,就是与土耳其《光明报》和捷克《文学报》合作,在7月1日纪念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的当天,在土耳其和捷克以当地语各推出,全面介绍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为使报道符合当地受众阅读习惯和国际传播规律,取得更好传播效果,双方团队就报道的策划、采写、编辑和版面多次深度沟通、共同推进。报道和版面经我方编辑、审校、定稿,由外方记者和作者署名撰写,以“借嘴说话”方式增强报道可信度。
在任桐看来,只有用符合当地受众阅读习惯和国际传播规律的方式,用国外朋友能够接受的语态去传播我们想要表达的内容,才能够从以前的“让我听”变为“愿意听”,从“走出去”到“走进去”,才能增强国际传播的广度、深度,取得良好的传播效果。(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赵新乐)
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