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1至10月交通事故共造成2560人死亡、超40万人受伤******
中新网12月28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地区交通主管部门28日公布,今年1至10月台湾道路交通事故件数、死亡及受伤人数均较去年同期增加,总计交通事故304026件,造成2560人死亡、403878人受伤。
据悉,台湾今年1至10月交通事故比去年同期增加15750件(+5.5%)、增加149人死亡(+6.2%)、增加21015人受伤(+5.5%)。
台交通主管部门称,台湾2019年至2021年每十万人口事故发生30日内死亡人数为12.1至12.7人,其中,在摩托车方面约为7至9人,因此将摩托车事故作为当前重要的防制课题。
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