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习近平致函祝贺卢拉就任巴西总统******
新华社北京1月2日电 1月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致函路易斯·伊纳西奥·卢拉·达席尔瓦,祝贺他就任巴西联邦共和国总统。
习近平指出,中巴是具有全球影响的发展中大国和重要新兴市场国家,互为全面战略伙伴,拥有广泛的共同利益,担负着共同的发展责任。中巴建交48年来,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两国关系持续深入发展,日益成熟活跃,已成为发展中大国关系典范,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广阔的前景。我高度重视中巴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愿同你携手努力,继续坚定支持彼此国家走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尊重彼此核心利益,推进双边务实合作,密切多边协调配合,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引领和推动中巴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迈向更高水平,更好造福两国和两国人民。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